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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球速递!【搜索见义勇为】让见义勇为事业为“平安洛阳”建设汇聚强大正能量
2022-09-23 08:18:00 来源: 中国搜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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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21日,“搜索见义勇为点赞时代英雄”网络媒体采访活动在洛阳举行,洛阳市副市长、市公安局党委书记、局长张武清对近年来洛阳市见义勇为工作作了详解。张武清介绍,自2018年1月1日《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》(以下简称“条例”)实施以来,洛阳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《条例》规定,依法推进见义勇为事业,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,为“平安洛阳”建设汇聚强大正能量。


【资料图】

及时评定确认 让群众“敢于勇为”

《条例》颁布实施以前,见义勇为工作存在认定不够规范、申报不够及时、举荐不够充分等问题,一些善行义举没有及时得到确认,挫伤了群众见义勇为的积极性。比如:看到老人跌倒了,“扶不扶”、“救不救”?群众还心存疑虑。

《条例》实施后,洛阳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和各县区评定委员会依法成立,办公室设在公安机关,专门负责见义勇为受理、调查、评定、确认工作。同时规定,见义勇为受益人、知情人负有举荐责任,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见义勇为人员也应主动举荐;评定委员会收到举荐、申报材料30日内必须作出评定,对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确认,提请政府表彰奖励。

同时,洛阳市对于事迹不够突出、尚不够见义勇为评定条件的好人好事,各县区也在积极探索,采取一定形式给予表扬、奖励,宜阳县、新安县、洛龙区已经制定了具体奖励办法。通过这些措施,聚沙成塔、积小善成大爱,推动形成崇德向善的社会风气,极大地鼓舞了群众,弘扬了社会正能量。

大力表彰奖励 让群众“争先勇为”

过去见义勇为被视为“管闲事”,得不到应有的肯定和褒奖,群众不愿为。

近年来,洛阳市政府每年举行一次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大会,让见义勇为模范披红戴花上台领奖,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他们的英勇事迹;同时,按照《条例》规定,市县两级财政将见义勇为表彰奖励经费纳入预算、足额保障,近两年市政府表彰见义勇为模范7人、模范群体3个12人,颁发奖金100万元。通过荣誉激励、物质奖励,让每一名见义勇为英雄、每一件见义勇为壮举都能得到褒奖和传颂,真正引领广大群众见贤思齐、崇尚正义、争当英雄。

落实权益保障 让群众“无忧勇为”

见义勇为人员为了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、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,不惜牺牲个人利益,有的负伤致残甚至献出生命。全市各级见义勇为工作部门要加大权益保护力度,让他们有地位、有待遇、有保障。

洛阳市公安局联合市民政局、教育局、人社局、卫健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印发了《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的意见》,建立健全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工作机制,全面落实医疗、抚恤、就业、教育、住房等8项优抚政策,切实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,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,努力使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,感受到社会各界的关爱,感受到见义勇为的价值。

引导全社会形成见义勇为的价值共识

张武清介绍,下一步,洛阳市各级政府、各职能部门要以此次网络媒体采访活动为契机,大力加强见义勇为宣传工作,引导全社会形成见义勇为的价值共识。要大力弘扬主旋律,传播正能量,打造祛邪扶正、激浊扬清的见义勇为舆论场,让善行义举、正义正气在全社会得到最大回响。

要进一步树立鲜明舆论导向。广泛宣传见义勇为的英雄事迹和崇高精神,广泛宣传群众身边的善事义举,广泛宣传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见义勇为先进人物的关心关怀,鞭挞社会冷漠心态和不良风气,努力树标杆、培元气、增血气、扬正气。

要进一步营造强大舆论声势。充分发挥政法新媒体以及其他网络自媒体的传播优势,采取微电影、微视频等多种形式,实现网上网下一体、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联动,让正能量拥有大流量,共谱见义勇为的时代强音。

要进一步增强舆论感染力。坚持贴近实际、贴近生活、贴近群众,深入挖掘见义勇为典型事例,增强释法析理、情感认同的穿透力,用生动语言精心刻画见义勇为英雄“群像”,多视角、多层面地展现榜样事迹,热情讴歌见义勇为时代精神,不断增强见义勇为的社会感召力。在全社会广泛营造“义勇之事人人知、英雄模范人人学、善行义举人人做”的浓厚氛围。(刘林森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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